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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字形体为何失去“繁衍力”

综合新闻 发布于:2023-10-10
作者:嵇绍玉来源:中国艺术报

  先秦和秦朝初期,文字形体众多,诸如后世称之甲骨文、鸟虫书、蝌蚪文、龙蛇书、凤书、禽书、雷书、云书等。唐韦续在他《五十六种书》中说:“少昊金天氏,作鸾凤书,以鸟纪官,文章衣服,取象古文。”“蝌蚪书者,因蝌蚪之名,故饰之以形,不知年代,或云颛顼高阳氏所作。”可见文字早期取象会意,大多随体诘诎,并无相对规范的主流形体。至秦汉,形体经过数百年整饬激荡、折冲离披,文字已相对固定成篆、隶、草、行、楷五体。但随后1700多年逝去,文字再没有繁衍出新的形体。

  “基因”同质,削弱形体再生能力

  任何一种文字形体,皆以点线为构成要素、以匀称平衡为构成原则。甲骨文表面看,似乎不够规整,竖向排列并不在一条“中轴线”上,有些文字因满足甲骨形体的需要,形体还着意呈现不规则的崎岖弯曲。但细观每个甲骨文,形体都力求匀称平衡,有着明显图案化倾向。这种图案化最突出的表现就是点线具有强烈秩序感。线条与线条之间,讲究呼应、连断、收放,表达参差、错落和疏密效果。后期繁衍出来的篆文、隶书、楷书,均遗传这些基因,形体上虽然多有变化,但仅局限于点、横、竖、撇、捺等点线微观变化,宏观形体上匀称平衡等原则,始终没有变异。正如晋卫恒在《四体书势》中对文字诸体说:“观其措笔缀墨,用心精专,势和体均,发止无间。或守正循检,矩折规旋;或方圆靡则,因事制权。”就是楷书,其繁衍而成实质上不过也是对汉隶一场“简单革命”,放大汉隶方折笔画,并将扁型转为方型。篆、隶、楷等相同相近的基因属性,大大降低了新形体繁衍再生能力。

  “笔意”登场,削减形体再生动因

  汉蔡邕《九势》中说“笔软则奇怪生焉”。笔墨书写于纸帛,点画形质魔幻出万千气象。点画丰富的形态,一定程度上大大消减文字形体再生的动因。对于书家来,笔墨实践已足够容纳、表现出书家心中欢畅与块垒。书家精力更多倾注于笔墨提按使转,开始将大量精力用于笔法与墨法的研究,一定程度上不再专注于文字形体本身的变革与异化。隶书正是因笔墨使转不同繁衍而成。笔法上,篆书用笔迂回盘曲,圆整周到,但费时费力,而隶书用笔化圆为方,变弧线为直线,大大减省书写时间。笔法不同导致隶书线条更为丰富多姿,提按、转折基础上还出现波挑、藏露、疾涩等新视界。同是隶书,因笔意运用不同,《曹全碑》《礼器碑》显得意态端严,《张迁碑》《鲜于璜碑》显得浑厚雄强,《西狭颂》显得舒放雍容。文字形体理想化,就是既有艺术性,亦有实用性,隶书笔意使转与提按,促使两者实现有机融合。而这些新的追求,在书家心中远比安置、变化文字形体更具意义,繁衍文字形体对于笔意运用来讲已是雕虫小技。笔意被重视,不经意间将文字形体繁衍动因“支点”变成了“终点”。

  “创设”完美,减少形体再生空间

  艺术学上认为,艺术种类交融互补或碰撞出新的艺术,多数情况下,种类自身有着对外交融的窗口与平台,不够完美的艺术求得与其他艺术交融欲望更为强烈,而完美艺术恰恰会形成相对孤独的封闭结构,难以找到与之相匹配的交融载体,同时自身多数也拒绝与其他载体发生互动。秦繁衍的小篆形体已达极致,就形成相对封闭的结构,难以与其他文字形体产生碰撞交流。秦小篆,是我国历史上第一次运用行政手段大规模规范文字的产物。汉许慎在《说文解字叙》中说:“丞相李斯乃奏同之,罢其不与秦文合者。斯作《仓颉篇》,中车府令赵高作《爰历篇》,太史令胡毋敬作《博学篇》,皆取史籀大篆,或颇省改,所谓小篆者也。 ”可见小篆系由籀文大篆繁衍而成。李斯等在籀文基础上删繁就简,废除异体,在设计层面大力削弱象形意味,使文字更加符号化,基本上消灭各地文字异行现象,大大减少书写和认读困难。其精心创设,一是定格于长方形,以方楷一字半为度,一字为正体,半字为垂脚,大致比例为3:2左右,符合黄金律视觉要求。二是线条圆劲均匀,笔画横平竖直,粗细基本一致,所有横画和竖画等距平行,所有笔画以圆为主,圆起圆收,方中寓圆,圆中有方,使转圆活,富有奇趣。三是平衡对称,不仅左右上下对称,而且字局部形体对称、圆弧形笔画左右倾斜度亦讲究对称。四是上紧下松,大部分字主体部分在上大半部,下小半部是伸缩垂脚。这种极致的形体表达,登峰造极,令其他书体望而生敬。在繁衍力上,反而使其进入板滞窘境和封闭囿地,很难与其他书体再行兼容融汇。

  “崇古”情结,淡化形体再生力量

  书法艺术有着浓厚“崇古”情结,“崇古”就是尊崇先贤书法形体、法则与风范。一部书法史就是尊崇古法、古制的历史。书法具有即时性,所有作品皆是不可复制之艺术,也缘起旧时书作因与当时保持一段距离,这无疑增强书家回归古典的心愿。文字五种形体产生后,书家的技能多表现为亦步亦趋式临摹与仿制,对此,书家面临两难窘境:一方面希望创新,但创新有个社会认同过程,难以一时取悦于当世当代。另一方面,熟悉的技能、熟悉的面貌,易产生审美疲劳,这些也刺激书家回归古典,追求篆、隶等那种质朴的形态。纯真、质朴、不造作,这也是书法的内在要求。书法喜欢“向后看”“向更久远的后看”,一定程度上淡化形体再生的力量。

  “主体”张扬,弱化形体再生基础

  魏晋之后,随着人性复苏,书家主体得到充分尊重。艺术自身价值一旦发展到不再被客体所控制,而转移到创作主体人的时候,客体往往不会成为中心与重点。魏晋之后,书家品藻盛行,重人品与书品,文字形体繁衍就不再是最重要的事件。

  晋王僧虔《笔意赞》中说:“书之妙道,神采为上,形质次之,兼之方可绍于古人。以斯言之,岂易多得?必使心忘于笔,手忘于书,心手达情,书不妄想,是谓求之不得,考之即彰。”文字形体在此时,只是表达笔墨“形式”,书法通过这个文字“形式”,以显示技能工夫、生命意趣、精神境界,目的就是让这个“形式”能够如蔡邕《笔论》所说“若飞若动,若往若来,若卧若起,若愁若喜,若虫食木叶,若利剑长戈,若强弓硬矢,若水火,若云雾,若日月”。书法以特有文字“形式”展示书家主体本质力量。书家不仅以自己本质力量来谋求生存发展,凸显个人价值,亦为社会发展提供符合审美的法则,引导社会文艺思潮。书家主体意识的高扬,自然成为文字形体繁衍力失去的原因之一。